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采网 » 国内项目信息 » 正文

海门市专项整治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2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网
核心提示:从现在起至11月中旬,我市集中半年时间,开展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对近两年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全

从现在起至11月中旬,我市集中半年时间,开展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对近两年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2015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从6月7日起至11月中旬,海门市集中半年时间,开展该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对近两年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2015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其中,对以下三类项目实行必查,即:2016年所有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2015年度应当公开招投标未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2015年度有招投标方面投诉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整治重点: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肢解发包行为,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的行为;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法、评标办法设置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挂靠行为;中标人是否存在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场联动机制的执行情况;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办理过网上备案,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项目部主要人员变更是否规范;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规范;项目重大变更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是否进行了备案审查,开标、评标环节是否进行了过程监督;招标人、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受理并处理异议或投诉,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及时查处或移交;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评标专家是否存在违规及不公正评标行为;交易中心硬件建设能否达到规定标准(苏建规字〔2013〕4号文附件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基本条件与分类标准》),评标区是否封闭,管理是否规范;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规定;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自查互查、重点巡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自查、重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并实行专项整治全过程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号。加大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问题和重点项目,各级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过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追究和公开曝光;特别是在检查中发现的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线索,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