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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土地使用有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5  来源:驻塞尔维亚经商参处
核心提示:塞尔维亚涉及土地和不动产的法律有《塞尔维亚土地法》。(1)《塞尔维亚土地法》规定塞尔维亚土地分为建设土地和农用土地两种。

塞尔维亚涉及土地和不动产的法律有《塞尔维亚土地法》。

(1)《塞尔维亚土地法》规定塞尔维亚土地分为建设土地和农用土地两种。其中,建设土地又分国有产权土地和私有产权土地。农用土地又分可耕土地和未开垦土地(包括国有产权土地和私有产权土地)。投资获取土地有三种方式:第一,租赁使用建设土地,国有产权土地租赁使用期限最长可达99年。第二,获得土地使用权。购买建筑物产权的同时,也获得建筑物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期限与建筑物同存。第三,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在获取私有产权土地条件下,可依法申请将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并遵照城建规划有权申办建筑许可。

(2)目前塞尔维亚尚未制订《不动产法》。有关不动产及建设问题的法规,主要是《城建规划与建设法》。其内容包括:①不动产可依法自由转让,买卖双方通过签订合同并对不动产进行注册登记实现转让;②建设房屋等不动产简化了审批手续,取消了城建许可和建筑许可,投资建设方只需申办建设批文。

外资租用建筑用地期限最长可达99年。塞现行法律规定未经开发的土地不得有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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