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发函批复同意河南省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承担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开展大数据综合试验探索的重大使命。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推动下,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相继出台。出台了《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豫政〔2017〕11号),明确了发展思路、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把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大数据产业中心、数据应用先导区、创新创业集聚区、制度创新先行区,成为引领中部、特色鲜明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7〕14号),从数据资源整合、大数据创新应用、龙头企业引进培育、产业园区建设、创新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了50条具体政策措施。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2017年本试行)》(豫发改高技〔2017〕169号),围绕大数据核心产业、衍生业态、关联产业和基础支撑4个方面,提出了106条引导发展方向。
(二)“一核多园”布局基本形成。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构筑以郑州大都市区为核心、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为重要支撑、省辖市中心城市为主要节点、各类大数据产业园区为支撑的空间格局的要求,全面启动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建设,创新采取公司化建设运营模式,打造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目前,浪潮、中诚信等国内知名大数据企业已入驻智慧岛,15家基金公司签署了入驻协议。在中心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规划布局了18个大数据产业园区,吸引中国移动中移在线、奇虎360、西交大中原大数据研究院等一批大数据企业相继入驻。
(三)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建成运行。印发实施《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豫政办明电〔2017〕25号),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运行。目前,1400余项省直部门依申请权力事项全部录入平台,28个省直部门145个行政权力事项实现在线办理,16个省辖市和10个直管县(市)与省级平台实现对接,省工商局、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司法厅、统计局等10多个部门实现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和系统对接。
(四)大数据创新平台争先落地。积极申报国家大数据和“互联网+”创新平台,大力引进国家级大数据创新平台落户我省,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大数据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郑大一附院互联网医疗救治技术及应用获批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子政务云计算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西安交大大数据算法与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在河南设立了分中心,浪潮、新华三等行业龙头企业大数据研发机构落地我省,批复建设首批60个省级大数据创新平台。
(五)重点领域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与国家发改委共建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共同推动全国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建设。启动多式联运综合物流信息和交易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发改委大数据应用创新工程。在交通物流、农业粮食、健康医疗、电子商务等领域组织实施了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其中,河南视博电子基于全国ETC联网运营数据的机动车出行服务平台建设、鹤壁农信物联农业大数据综合应用服务中心等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18个大数据产业园区和60个大数据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推进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力争年底前实现华为、新华三、猪八戒网等大数据企业和投资基金公司等集群入驻。二是组织筹备观摩龙子湖智慧岛暨召开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促进全省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三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启动实施全国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建设,积极发展信用大数据产业。四是积极争取国家综合物流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工程,推动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创新应用。五是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研究编制《河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启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第一批省级政务数据开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