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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批复同意南郑撤县设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来源:西安晚报
核心提示:8月28日,陕西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撤销南郑县,设立汉中市南郑区,以原南郑县的行政区域为南郑区的行政区域,南郑区人民政府驻汉

8月28日,陕西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撤销南郑县,设立汉中市南郑区,以原南郑县的行政区域为南郑区的行政区域,南郑区人民政府驻汉山街道西大街24号。

批复要求,撤县设区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机构更名等按规定及时办理,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汉中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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