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湘潭举行《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7年)》(以下称“新版城市总规”)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指导湘潭未来3年建设发展的全新版城市总体规划。
湘潭现行的《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于2010年2月5日获国务院批准。7年来,在规划的指导下城市总体框架进一步拉开,较好地发挥了引导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等发展战略机遇在湘潭叠加聚焦,宏观形势的变化,湘潭2010版总体规划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要求。为此,2015年3月,湘潭启动了《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相关内容延续和修改工作。
因距离规划目标2020年仅剩3年,新版城市总规秉持着“有限修改、兼顾远景、落实改革”的原则,结合总规实施评估论证和湘潭2030年远景战略,新版城市总规确定了“四个延续”:延续城市性质,湘潭是长株潭城市群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教和旅游城市。延续城市规模,按照当前增速和规划趋势判断,总规提出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达到110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为110平方公里。延续城市发展方向,总规提出中心城区主要向北、向东发展,适当向西发展。延续规划年限,此次总体规划修订延续上轮目标年限至2020年不变。
新版城市总规结合了当前城市发展的新背景、新趋势,新要求,重点进行了五个方面的修改完善:一是深化区域协同,融入长株潭一体化建设。落实《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调整》和《长株潭生态绿心规划》对湘潭在总体布局、综合交通、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在空间、生态、交通、功能上,强调了湘潭与长沙、株洲的区域功能协同发展。 二是优化城镇化战略,衔接远景城乡空间格局。规划湘潭市域(5006平方公里)城镇空间结构为“一心一区五片、两轴两通道”(“一心”指湘潭中心城区,“一区”指城镇集聚发展核心区,“五片”指核心区外围五个镇村发展协调片;“两轴”指城镇和产业聚集发展的复合走廊,“两通道”指促进市域均衡协调发展的空间走廊)。三是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围绕“经济升级,魅力提升”的要求,促进湘潭转型发展。四是优化了中心城区用地结构,保障商贸、区域消费、研发创新等城市经济提升方向。要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城市整体运行能力。五是强化实施管控,落实总规改革“五个一”要求,即:形成了空间发展一张蓝图,优化了城市发展目标“一张表”,明确了“一报告、一公开、一督查”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