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对外投资合作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国发[2016]30号)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商务部于2017年10月26日印发了《对外投资合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并于发布之日起试行。
《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监督检查工作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一、检查对象
(一)2014年10月6日《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后,备案或核准设立的境外企业;
(二)2008年9月1日《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实施后,开展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三)2012年8月10日《对外劳务合作条例》实施后,全国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
检查对象名录库由商务部负责信息录入和维护,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调整。
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商务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动态调整对外投资合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下),并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活动依法实施检查。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1 |
境外投资检查 |
1.境外企业是否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2.境外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3.境外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是否按规定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和统计资料; 4.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
2 |
对外承包工程检查 |
1.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是否足额缴纳备用金; 2.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是否及时报告业务开展情况、报送统计资料; 3.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境外与业主签订合同后,是否及时向驻外使(领)馆报告登记; 4.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
3 |
对外劳务合作检查 |
1.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足额缴纳劳务备用金;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3.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三、违法违规处理措施
根据《细则》,对于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纳入“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平台。被公示的抽查对象纠正、改正相关问题后,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移除相关公示信息。
为了发挥部门间协同监管作用,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必要时可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商务部亦可视情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行业组织,作为其评判企业信用等级、落实行业自律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