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完成改制并更名。
公告披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改制后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等均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股东、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保持不变。
公司制改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要求。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资委的安排,69家集团公司及2600多户下属企业年内将完成改制工作。
公司制改制对集团公司意义重大,有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企业治理体系和管控能力的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立,真正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促使企业真正成为依法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着力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