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采网 » 国内项目信息 » 正文

关于姜庄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网站
核心提示:关于姜庄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343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12月22日 受文单位:国网北

关于姜庄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343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12月22日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姜庄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7〕436号)和《关于核准姜庄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7〕295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7规选市政字0055号)和《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7规土条市政字0070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姜庄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姜庄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朝阳区小营北路(规划五南路)南侧、鼎成西路(规划关庄东路)东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规模11270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规模):≤6750平方米(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

终期规模新增18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4台,本期新增2台,变电容量2*180兆伏安;220千伏进出线8回,110千伏出线6回,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120米、新建电力沟道路径长427米(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45088.21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联系人:能源发展处 伊志同; 联系电话:66415588-0529)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姜庄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工程勘察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工程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施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变电安装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线路安装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土建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安装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变电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线路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他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