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房山区良乡组团北部地区积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京发改(审)[2018]5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01月11日
受文单位:房山区发展改革委
经审议,同意房山区组织实施房山区良乡组团北部地区积水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沟道3.2公里、改建桥涵17座;新建雨水管线5.9公里、污水管线4.8公里,同步新建雨水泵站1座,排水能力15立方米/秒。
京发改(审)[2018]5号
经审议,同意房山区组织实施房山区良乡组团北部地区积水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沟道3.2公里、改建桥涵17座;新建雨水管线5.9公里、污水管线4.8公里,同步新建雨水泵站1座,排水能力15立方米/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