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A-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42地块R53托幼用地、A-22地块R51中学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28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01月19日 受文单位: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A-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42地块R53托幼用地、A-22地块R51中学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核准的请示》(京丰台发改[核]〔2017〕86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2013规条供字01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7〕第0122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A-41等地块项目规划情况的回复意见》(规丰复〔2017〕218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中长合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A-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42地块R53托幼用地、A-22地块R51中学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长辛店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10212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84793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中学等,其中需配建限价商品房13360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349130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中长合源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销售及管理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建设协议约定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
(联系人:投资处 李呈; 联系电话:66415588-1225)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A-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42地块R53托幼用地、A-22地块R51中学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中长合源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详勘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初步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图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建安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室外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门窗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电梯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钢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混凝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