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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国家储备林示范点建设项目获省国开行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核心提示:1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召开贷款委员会2018年第2次会议,对禹州市国家储备林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议,同意对许昌国储

1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召开贷款委员会2018年第2次会议,对禹州市国家储备林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议,同意对许昌国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授信,开展禹州市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这是我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自去年4月18日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复以来第一批落地的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贷款资金,更是许昌市、禹州市林业生态建设的一件大好事。项目的实施将对加快许昌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改善和提升许昌市、禹州市生态环境,推进精准扶贫工程等方面起到巨大促进作用。  该项目采用市场化经营模式,由许昌国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贷款建设禹州市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项目建设面积2万亩,总投资33867万元,其中,贷款27000万元,资本金6867万元。项目按照集约人工林栽培杜仲、楸树、银杏、国槐等珍贵、乡土树种148万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植苗造林、土地流转以及配套工程建设、抚育管理等。项目贷款期限25年(含4年宽限期),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由禹州市投资总公司为该项目提供全额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禹州市政府指定相关部门按不低于贷款余额5%的比例向  省国开行缴存风险准备金。借款人许昌国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省国开行或省国开行指定的银行开立项目收入账户,接受省国开行监管;购买林业政策性综合保险,  将省国开行设定为保险第一受益人。禹州市林业部门按规定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在林木采伐前书面通知省国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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