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根据国务院授权,近日水利部批复了牛栏江、乌江、洪汝河、沙颖河、涡河、史灌河、柳江、拉林河、辽河干流、柳河、新安江等11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各流域水量分配原则,流域内各省级行政区不同来水频率下的水量分配份额、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指标和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制定了强化水量调度管理的保障措施。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生态问题凸显。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对于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统筹配置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兼顾供水、灌溉、发电、航运等用水需求,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水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批复的11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涉及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松辽流域、太湖流域和珠江流域,流域总面积30.5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467.8亿立方米。批复意见要求,有关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水量分配方案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流域机构要按照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水量分配份额,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实施省界断面出境水量管理,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确保流域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
目前水利部组织开展的53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已有31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获得批复,其余正在加快协调。为做好已批复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落实,水利部将对跨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管理工作做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