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景山区金顶山南路1604-745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35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01月31日
受文单位:石景山区发展改革委
石景山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石景山区金顶山南路1604-745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京石景山发改[核]〔2017〕47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2015规条供字004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7〕第000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星和源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石景山区金顶山南路1604-745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石景山区绍家坡2号,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537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控制规模为8593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公建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1997万元,全部由北京星和源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
五、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收购、运营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联系人:投资处 欧阳辰; 联系电话:66415588-0757)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金顶山南路1604-745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星和源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详细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结构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安装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装饰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室外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施工阶段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空调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 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材、商品砼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