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75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03月13日
受文单位:通州区发展改革委
通州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京通州发改[核]〔2018〕34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确认通州运河核心区Ⅷ-14-1、Ⅷ-14-2地块规划指标的复函》(规通函〔2018〕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2〕第03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京通国用〔2015出〕第0005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鹏瑞利美融加一(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项目。
二、经营范围: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
三、建设地点:通州区运河核心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四、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349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48072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办公、商业及配套公建。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212460 万元。鹏瑞利美融加一(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2155.5万元,其中北京美融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9717.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Perennial Tongzhou Development 1 Pte.Ltd.出资6243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由鹏瑞利美融加一(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
(联系人:投资处 王丹丽; 联系电话:66415588-0420)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Ⅷ-14-2地块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鹏瑞利美融加一(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地质勘查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发生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发生 | |
施工 | 结构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装饰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安装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室外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冷水机组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设备 | 电梯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消防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钢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水泥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属于重新核准,部分招标事项已完成。具体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情况为准。 |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确定的发布媒介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全过程公开。 |
抄送: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公司、市热力集团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通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