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谷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8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京发改(审)[2018]76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03月19日
受文单位:平谷区发展改革委
经审议,同意平谷区实施平谷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8年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北京市平谷区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领 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建设任务分别由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平谷区农委、平谷区农业局、平谷区水务局承担。二、建设内容和地点(一)困难立地造林700亩,包括夏各庄镇335亩、金海湖镇200亩、酸枣峪林场165亩;封山育林10000亩,位于镇罗营镇。(二)人工种草1000亩,包括峪口镇300亩、平谷镇179亩、大兴庄镇90亩、兴谷街道431亩;草种基地建设60亩,位于大兴庄镇。(三)小流域综合治理25平方公里,包括王辛庄镇乐政务小流域10平方公里、峪口镇三白山小流域1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