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中国电建旗下水电十一局与尼泊尔电力局全资子公司——尼泊尔塔纳湖水电站有限公司在加德满都正式签署尼泊尔塔纳湖水电站项目合同,标志着该公司在尼泊尔区域市场又迈出了里程碑的一步。
塔纳湖水电站项目位于尼泊尔博克拉市,合同金额为1.71亿美元,合同工期1873天,厂房共安装4台功率为36兆瓦的发电机组,总装机达144兆瓦,是中国电建承建的又一座大型水电站工程。该项目合同为EPC合同,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土建及机电、引水隧洞、大坝金属结构等。该电站建成后,将极大地缓解尼泊尔西部山区,以及著名旅游城市博克拉的电力供应紧张问题,并将带动大批投资资金进入博克拉,为“一带一路”及尼泊尔的经济发展做好坚实的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