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五一剧场周边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五一剧场周边道路工程 已由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景山发改(前期)【2017】12号、石景山发改(前期)【2017】15-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首钢园区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共计3770.8米,其中:电厂东路总长度525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10081平方米;电厂路总长度523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9763平方米;群明湖北路总长度650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13277平方米;群明湖西路总长度234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4206平方米;四高炉南路西延总长度623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11005平方米;五一剧场街总长度479.8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8045.822平方米;西环厂路总长度736米,道路红线宽25米,用地面积约18387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1000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00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示全部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五一剧场周边道路(电厂东路、电厂路、群明湖北路、群明湖西路、四高炉南路西延、五一剧场街、西环厂路)新建及改建工程,该项目包含的道路及附属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管线、污水管线、中水管线、供水管线、电信管线、管廊、绿化工程等。
2.6 其他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共计3770.8米,其中:电厂东路总长度525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10081平方米;电厂路总长度523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9763平方米;群明湖北路总长度650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13277平方米;群明湖西路总长度234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4206平方米;四高炉南路西延总长度623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11005平方米;五一剧场街总长度479.8米,道路红线宽20米,用地面积约8045.822平方米;西环厂路总长度736米,道路红线宽25米,用地面积约18387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1000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00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示全部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五一剧场周边道路(电厂东路、电厂路、群明湖北路、群明湖西路、四高炉南路西延、五一剧场街、西环厂路)新建及改建工程,该项目包含的道路及附属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管线、污水管线、中水管线、供水管线、电信管线、管廊、绿化工程等。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2013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具有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长度不少于736米的市政道路工程或投资额不少于 21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注册建造师一级临时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2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8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2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14号院9号楼 |
邮 编: / | 邮 编: 100081 |
联 系 人: 母景鑫 | 联 系 人: 李菲 |
电 话: 010-88291972 | 电 话: 010-62108241 |
传 真: / | 传 真: 010-6210806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cntcitct@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
账 号: 0 | 账 号: 0200049619200362296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