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57070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57070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军队武警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约3000平米 合同估算价 83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14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即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约3000平米 合同估算价 83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14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即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有单位工程面积大于2000平米或合同价8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持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报名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建造师、安全B本、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持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报名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建造师、安全B本、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无
4.2 其他要求 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0 年 06 月 03 日至 2020 年 06 月 0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 北京市西城区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稻田南里1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
联 系 人: 王助理 | 联 系 人: 王惠婷 |
电 话: 010-66878081 | 电 话: 13810806522 |
传 真: / | 传 真: 010-59693563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13810806522@139.c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 06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