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主要内容摘编。
一、重申津巴布韦所有企业中当地企业或当地人必须持有51%股份的政策,但对不同行业区别对待。
二、具体政策
1. 资源行业(Resources-based Sector)
必须将至少51%股份出售给政府指定的一些企业和基金。这些企业和基金包括:
国家本土化和经济授权基金(National Indigenisation and Economic Empowerment Fund) ;
主权财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
员工股权基金(Employee Share Ownership Trust);
社区基金(Community Share Ownership Trust);
津巴布韦矿业发展公司(ZMDC);
津巴布韦整合钻石公司(ZCDC);
任何其他政府企业或政府控股企业。
资源行业包括:
(1)空气、土壤、水资源、矿物;
(2)哺乳动物、鸟、鱼和其他动物;
(3)树木、草和其他植物;
(4)泉水、小湖、海绵、芦苇地、泥地、沼泽湿地和公共溪流;
(5)任何或具有美感、或具有历史、考古价值和景观价值的景观,风景或场所
旅游业,如果全部依赖于开采的自然资源的,应按资源行业对待。
2. 非资源行业(Non-Resources Sectors)
也应满足本土化要求,但可给予5年宽限期(能源行业为20年)
非资源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建筑业、能源业和其他行业。
3. 保留行业(Reserved Sectpra)
仅能够由当地企业或当地人经营。不再新批准外国人经营这些行业,除非内阁决定或批准。保留行业包括:农业(初级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交通运输业(客运公交、出租车、汽车租赁服务)、零售和批发贸易、理发美容美发、就业代理、地产代理、面包店、广告公司、当地艺术和工艺的提供、市场推广和营销、烟草分级和包装、卷烟制造、代客泊车、牛奶加工、粮食加工、燃油零售(新加)、除钻石外的手工采矿(新加)。
三、经济授权费
对所有企业征收经济授权费。费用尚未确定。
四、未能达到本土化要求的企业
现有的未能达到本土化要求的外资企业仍能够继续运营,但应缴纳本土化合规费用。所收费用将用于奖励已满足本土化要求的企业。
五、投资申请程序
1. 所有投资申请均应向津巴布韦投资局提交。
2. 所有尚未提交本土化实施计划的企业应在2016年3月31日前提交计划。
3. 投资局收到本土化实施计划后,会咨询相关部委以及国家本土化和经济授权委员会,然后做出相关决定。
4.未能遵循既定框架的申请,将递交国家本土化和经济授权委员会会同相关部委,由内阁做出裁定。
六、采购
1.所有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及公司在采购时,都要求遵循采购法,至少50%的商品和服务都要从当地企业采购。
2. 本土化与经济授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