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出的管理措施分为禁止类15条、限制类9条、淘汰类13条,涉及两大门类(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7个行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并对现有存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出全部退出的时间节点。
《目录》明确,不准新建、扩建炼油、焦化、氮肥、钢铁、煤制乙二醇、煤制甲醇、纯碱、离子膜烧碱(废盐综合利用除外)项目;不准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项目;不准新建、扩建企业自备燃煤机组和未纳入规划的燃煤火力发电、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在规模、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和产能置换、能耗替代、能效水平等方面,明确了限制范围。并对炼油、焦化、电石、碳化硅、烧碱、乙烯和丙烯、水泥、钢铁、铁合金、电力和热力生产等行业提出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和具体时限要求。
据悉,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钢铁行业大力实施装备提升改造,加快产业升级,产量呈前低后高走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粗钢产量466.6万吨,同比增长51.2%;钢材产量482.0万吨,同比增长57.4%,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增速43.5和44.6个百分点。2021年1月—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完成粗钢产量468.67万吨,占去年产量的97%。2021年,粗钢产量肯定会超过2020年。
在粗钢产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产业发展也呈现出了诸多问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利用效率偏低,单位GDP能耗(2.02吨标准煤/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1倍,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64%,占全社会能耗比重85%——倚能倚重的产业结构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带来严峻挑战。
日前,宁夏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2021年至2023年份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及节能挖潜目标。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累计下降9.6%、11.3%,累计节能挖潜900万吨标准煤。
《行动计划》提出将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双碳”“双控”和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同时还在2021年11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2022年冬春季部分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建材行业。对于钢铁、铁合金、电石、铸造、焦化等企业由各市结合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