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利用学校屋顶进行光伏发电开发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打造“阳光校园”工程要求,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学校建筑屋顶等适宜空间场地,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幅提高学校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鼓励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屋顶资源开展光伏发电建设,重点支持在大中专院校结合专业设置,展光伏发电建设应用,打造特色示范基地。
1.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意义,深入摸排适宜建设的屋顶资源,建立台账,统筹推进,将学校屋顶光伏开发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建设,鼓励各学校利用好社会资源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合作,实现学校节能工作新进展。
3.结合实际,主动参与。根据打造“阳光校园”工程要求,在“阳光校园”工程实施期间,拟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学校,请于每年12月底前与市教体局发展规划科联系上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