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批次及NA10南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启动区NA10 南延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16号)、《关于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一批次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88号)、《关于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一批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311号)、《关于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一期)一批次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 330号)、《关于开展启动区NA10路南延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9号)、《关于启动区NA10路南延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87号)、《关于启动区NA10路南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323号)、《关于启动区NA10路南延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332号)、《关于开展启动区燃气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24号)、《关于启动区燃气工程-EB4路以北支路直埋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95号)、《关于启动区(EB4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26号)、《关于启动区(EB4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33号)、《关于开展启动区供热(冷)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25号)、《关于启动区供热(冷)工程-EB4路以北支路直埋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96号)、《关于启动区(EB4路以北)供热(冷)直埋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27号)、《关于启动区(EB4路以北)供热(冷)直埋管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批次及NA10南延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1)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一批次位于启动区,本期建设启动区在建地块和已出让地块周边支路;
(2)启动区NA10 南延工程项目位于起步区南部,北起NA10与EG12交叉口,向南延伸至安新组团北部旅游路东路。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1)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一批次本项目共包含18米红线道路21条,其中18米标准断面道路17条,23米绿道共建道路(绿道宽度5米)1条,23.5米绿道共建道路(绿道宽度5.5米)3条,总长约4.953公里;设置桥梁3座,总长约72.50米;给排水工程包括给水管、再生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其中给水管5.31公里,再生水管1.56公里,雨水管8.32公里、污水管3.04公里;电力通信工程包括组合排管、电力排管和通信排管,其中组合排管3.08公里,电力排管0.63公里,通信排管1.4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等。本工程总投资约23617.79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6568.21万元。
启动区(EB4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新建次高压管道9.75km,设计压力1.6MPa;中压管道80.2km,设计压力0.4MPa,敷设方式均为直埋,管径为DN100-DN400。本工程总投资约10049.55万元,其中工程费约8457.54万元。
启动区(EB4路以北)供热(冷)直埋管线工程,新建启动区EB4路以北区域内7座一级能源站( 1#、2#、3#、4#、6#、7#、8#综合能源站)配套直埋一级供热管网及互联互通管,管网总里程约47.5km,管径为DN100-DN600。本工程总投资约17588.33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5593.50万元。
(2)启动区NA10 南延工程项目路线全长6.201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设置跨水系桥梁2座总长27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及热力(被交路预留套管)工程、电力通信预留预埋设施等。本工程总投资约70530.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5731.57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
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批次及NA10南延工程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工作(包括外电源),监理范围包括上述施工标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最终以签订合同的范围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本项目计划工期如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道路绿化养护期自道路绿化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起24个月。)
2.6其他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①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一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要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 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 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 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的投标人;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 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 招标公告第 3 条第(5)L 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 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 u、v、w、x、y 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v、w、x、y 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7)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月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会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登录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36-1
联系人: 王经理
电 话: 0312-5670805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联系人: 亢宝、吕超、王雪纯、解婉莹、李喆、吴君华、佛平
电 话: 19933380594、19933380591、19933380592
电子邮件: kangbao@cntcitc.com.cn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64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超、王雪纯、解婉莹、亢宝
联系电话:19933380591/0592/0593/0594
电子信箱:xiongan@cntcit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