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容城县 2022 年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容城县改革发展局文件(容改发投资字【2021】101号、容改发投资字【2021】10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招标人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城县 2022 年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政道路提升改造位于容城县城三条市政道路:金容大街(金台路至豪丹路段)、板正大街(金台路至豪丹路段)、金台路(XN12至板正大街路段)、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位于容城县城区 :板正大街(金台路-豪丹路段)、金容大街(金台路-豪丹路段)、罗萨大街(金台路-豪丹路路段)、金台路(XN12至板正大街路段)、古城路(板正大街-金容大街路)、正义路(罗萨大街-津海大街)、XN2路(金台路-奥威路段)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包括:金容大街(金台路至豪丹路段)、板正大街(金台路至豪丹路段)、金台路(XN12至板正大街路段)等3条道路,总长度3.20公里,完成市政道路红线内的主路(机动车道)地基及路面建设,配套完成道路标线系统,结合2022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同时实施,路面改造宽度以现状宽度为准,各级道路按规划预留电力、通讯、燃气等市政管线及绿化配置;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共包含7条市政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以及其中2条道路的改造提升,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涉及污水管线总规模约5.866公里,雨水管线总规模约5.851公里。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涉及道路总规模约1.785公里。
2.3项目投资估算:16167.63万元
2.4 计划工期:2022年5月31日前完工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包含路段:金容大街(金台路-豪丹路段)、金台路(XN12-板正大街段)、古城路(板正大街-金容大街段)、XN2路(金台路-奥威路段);二标段包含路段:板正大街(金台路-豪丹路段)、罗萨大街(金台路-豪丹路段)、正义路(罗萨大街-津海大街)。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的已完工或竣工的市政工程项目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市政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因疫情原因未及时缴纳,可提供因疫情中断之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4)财务要求: 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 年1月1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登录直播系统时 ,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交易平台”中 “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 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 项目中找到本项目 ,并进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 ,打开设置 ,在Internet选项中 ,添加 信任站点 :https:/ /kb .xaprtc . com 、https://www .xaprtc . com;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 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 序 , 网页观看即可 。 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 ,如有变化 ,另行通知 。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招标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容城县
联系人: 候占龙
电 话:0312-5618908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24楼南侧
联系人: 李彤彤
电 话: 17736097036
电子邮件: hebeiyuanda202110@163.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