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办法》共8章56条,是江苏省首个全面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办法》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要求,固化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监督检查要求和设施验收管理程序,提出了责任追究有关情形,在方案报批时间、区域评估、承诺制管理、方案变更、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全省更好地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过程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提高水土保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