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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推向全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2  来源:金融时报
核心提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再度提速。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专属商业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再度提速。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由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扩展至全国,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

“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推向全国,既是对试点成果的肯定,也是推动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试点范围及公司均扩容

《通知》显示,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将扩大至全国范围。在原有的人保寿险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养老保险公司出现在试点扩容后的险企队伍中早有“先声”。去年12月,银保监会在《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中就曾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对此,王国军表示:“养老保险公司是人身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养老保险产品本身就应是养老保险公司的专长所在。如果一直将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排除在试点公司队伍外,就难以充分发挥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优势。”

上海一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养老保险公司可以创新发展各类投保简便、缴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同时能够凭借在长期资金投资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帮助客户获得长期稳健收益。”

银保监会在此前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曾提出,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鼓励试点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养老、照护服务等相衔接。

“近年来,部分养老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长期照护、医疗健康、养老社区服务等与养老金融有效衔接,逐步形成了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生态体系,有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养老方面的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需求。”上述负责人表示。

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37.25 -1.40%,诊股)、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需求,是监管部门推动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重要落脚点之一。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此前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这些领域对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越来越大,人员众多,但是还没有享受到与其贡献相当的正式的风险保障,很多人对养老重要性的认识也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工作灵活性、收入稳定性、地区流动性等因素,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在解决养老规划问题时更倾向于采用自主性、灵活性和透明性更强的商业产品服务,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助于这一群体建立起长期的养老财务规划。”

银保监会也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提出,各试点公司应当秉持长期经营理念,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持续创新产品,增强养老保障功能。要服务民生大局,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

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

2021年6月1日,银保监会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正式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据一家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介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加快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的重要举措,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一些设计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养老保障需求。

例如,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养老保险产品大多数是针对个人购买,由个人支付保费,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参保人员提供缴费支持。同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缴费方式灵活,起售门槛低、可以缓解消费者的缴费压力。此外,与以往推出产品相比,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客户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该期应缴保险费,不会影响该合同的效力,保单责任依然有效。

该保险公司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巩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诉求。作为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探索方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非常值得期待。”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

银保监会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已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银保监会还在《通知》中提出,各银保监局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试点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持续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接下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还可以在产品的丰富程度、参与公司的数量以及精算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方面进一步提升。”王国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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