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庆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力争达到92.6%,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超过31微克/立方米,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区县(自治县)空气质量均达到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重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5年的292天增加到2020年的333天,PM2.5年均浓度从2015年的57微克/立方米降至2020年的33微克/立方米,评价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在2020年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蓝天白云已成常态。但空气质量全面持续改善仍面临压力,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刻不容缓,污染源排放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生活源污染扰民问题居高不下,区域联防联控还不够深入,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亟待提升。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大气环境保护将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强化PM2.5、臭氧协同控制,以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为重点,加强PM2.5污染来源、VOCs和氮氧化物对夏秋季臭氧污染贡献规律研究和区域性空气质量预报及污染预警,严格落实“五个精准”(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精准),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化“五大举措”,有效改善城市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服务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规划》规定了“十四五”期间,重庆大气环境保护五大方面重点任务和措施。一是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为重点,深化工业污染控制;二是以柴油货车治理和纯电动车推广为重点,深化交通污染控制;三是以绿色示范创建和智能监管为重点,深化扬尘污染控制;四是以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和露天焚烧管控为重点,深化生活污染控制;五是以区域联防联控和科研管理支撑为重点,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规划》的实施,还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各区县、相关部门属地属事责任,形成党政统筹、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格局。要继续加大资金保障,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指导企业申报项目入库开展深度治理;要鼓励公众参与,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要强化监督管理,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督察重点内容,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