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发布《关于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基本原则:
--总量控制。严禁新增焦化产能。科学调控焦炭产量。加快在建、拟建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先立后破”2023年底前分期分批关停4.3米焦炉以及不达超低排放标准的5.5米及以上焦炉。
--绿色安全。围绕2030年碳达峰目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超低排放改造和安全标准化改造“三改造”,着力提升焦化行业环保、节能、安全水平,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市场导向。推动焦化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建设国家绿色焦化产业基地。
--创新驱动。推动管理体制创新,构建绿色焦化企业“生存线、发展线”综合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应用政策体系。推动技术研发创新,加大化产品加工高端延伸技术及焦化行业碳捕集、封存、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
总体目标:
2023年底前,全省焦化企业全面实现干法熄焦,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关停4.3米焦炉以及不达超低排放标准的5.5米及以上焦炉。2025年,全行业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较2020年实现“双下降”,焦化企业全面迈过“生存线”,力争30%以上企业达到“发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