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县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行业或区域统筹整合工程建设项目。
此外,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方式,积极谋划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还将对纳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内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优先给予利率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的相关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