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关于钢铁行业主要内容如下:
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探索农牧业安全低碳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聚焦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行业,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量。加强钢铁行业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研究,推广短流程电炉炼钢工艺,鼓励发展钢化联产。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行业对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的消纳能力。推动化工产业集中集聚发展和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按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布局,适度扩大现代煤化工产业规模,打造绿色化、精细化、循环化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推进信息技术与工业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推动商贸流通等产业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两高”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严格控制煤电、石化、煤化工等行业新增产能,未纳入国家相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提高“两高”项目准入标准,新建“两高”项目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须达到国家标杆水平或先进标准。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科学评估、稳妥推进拟建“两高”项目,全面梳理排查在建“两高”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存量项目深挖节能减排潜力。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在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绿色服务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大数据、云计算、生物、中医药(蒙医药)等绿色产业,逐步形成煤炭产业和非煤产业占比合理、良性互动的产业格局。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运维服务业,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推进新能源产业与其他产业耦合发展,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引导支持现有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和生产扩建步伐,做大做强主轴承、超长叶片、大容量发电机等“拳头产品”。推动光伏晶硅材料生产向硅片、电池、组件等产业链下游产品延伸,提升光伏材料产业竞争力。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制定重点行业绿色制造地方标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推进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优化提升鄂尔多斯地区煤炭产能水平。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格控制煤电项目,支持优势地区布局高参数、大容量、超低排放机组,新建机组煤耗标准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严格控制新增用煤项目,持续压减散煤,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之外新建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支持存量燃煤自备电厂实施新能源替代,禁止新建项目配套建设直燃煤设施。加快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深入实施气化内蒙古工程,依托跨省供气管网项目推进区内长输管道建设,加快管网逐级互联互通,推进旗县供气支线等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用能终端电能替代,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用能方式。加大能源统筹力度,强化风险管控,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方式。加强集疏运系统建设,推动煤炭、焦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公转铁”,开设大宗货物直达列车、集装箱班列,推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不断提高铁路承运比重和货运效率。积极发展甩挂运输、驼背运输等多式联运,打造多式联运综合货运枢纽。加快发展城乡、园区绿色物流,推广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方式,提高货运组织效能。加快布局建设高速铁路,提高呼包鄂乌和赤峰、通辽等区域中心城市客运能力。
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提升传统工业技术水平,推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零碳技术体系再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应用配套技术,研究布局支撑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友好并网的智能电网技术,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先进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强光电转换效率提升等重点技术研发。加强氢能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推进核心装备制造国产化。推广工业余热回收、热泵、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推动能源、化工、冶金等行业联合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完善法规政策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
提升统计监测能力。根据全国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要求,健全电力、钢铁、石化、煤炭、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和交通、建筑等领域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