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布4个光伏发电项目(450MW)储能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新疆公司4个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合计规模85MW/170MWh。
公告中提出,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容量不低于200MWh(业绩累计量)的合同业绩或(光伏项目或风电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30MWh的储能系统集成合同业绩2份。
原文如下:
新疆公司4个光伏发电项目(450MW)储能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4个光伏发电项目(450MW)储能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747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策勒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墨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洛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博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1.1.1国能策勒50MW光伏发电项目:国能策勒5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城西南约12km,G315段国道距离项目场区北侧约1.2km东西向通过,站址内外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便利。
2.1.1.2国能墨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国能墨玉15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境内,位于黑玉县城西南方距离约27km,吐和高速公路距离项目场区南侧约3km东西向通过,铁路距离项目场区南侧约0.3km东西向通过,场区北侧约0.5km有沥青道路东西向通过,站址内外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便利。
2.1.1.3国能洛浦200MW光伏发电项目:国能洛浦2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境内,位于县城东南方向约25km处。项目场区南侧约0.5km处有G315公路呈西北向通过,站址内外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便利。
2.1.1.4国能博乐5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位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境内,站址介于东经81°59′37″-82°00′09″之间、北纬44°38′03″-44°39′37″之间,北侧距博乐市约20km,南侧紧邻G30连霍高速,东距S205线约5.8km,站址外部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本项目为新疆公司4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450MW)储能系统采购,包括国能策勒50MW、国能墨玉150MW、国能洛浦200MW、国能博乐50MW光伏项目储能系统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2.1国能策勒50MW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本项目储能系统容量为10MW/20MWh,由4个2.5MW/5MWh储能单元系统设备组成。每个储能单元由1套2.5MW/5MWh箱式储能系统组成。每个2.5MW/5MWh箱式储能系统由1台“逆”“变”一体储能变流器和2台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组成。本期全部储能10MW/20MWh以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汇集站35kV侧。
2.1.2.2国能墨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本项目储能系统容量为30MW/60MWh,由12个2.5MW/5MWh储能单元系统设备组成。每个储能单元由1套2.5MW/5MWh箱式储能系统组成。每个2.5MW/5MWh箱式储能系统由1台“逆”“变”一体储能变流器和2台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组成。本期全部储能30MW/60MWh以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汇集站35kV侧。
2.1.2.3国能洛浦200MW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本项目储能系统容量为40MW/80MWh,由16个2.5MW/5MWh储能单元系统设备组成。每个储能单元由1套2.5MW/5MWh箱式储能系统组成。每个2.5MW/5MWh箱式储能系统由1台“逆”“变”一体储能变流器和2台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组成。本期全部储能40MW/80MWh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汇集站35kV侧。
2.1.2.4国能博乐50MW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本项目储能系统容量为5MW/10MWh,由2个2.5MW/5MWh储能单元系统设备组成。每个储能单元由1套2.5MW/5MWh箱式储能系统组成。每个2.5MW/5MWh箱式储能系统由单个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配置容量为5MWh,拟采用单体3.2V/280Ah的磷酸铁锂电芯搭建储能系统,电池组采用模块化设计。单个储能电池预制舱容量5WMh,本期全部储能5MW/10MWh以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
新疆公司450MW(国能策勒50MW、国能墨玉150MW、国能洛浦200MW、国能博乐50MW)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供货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逆变器(PCS)、箱式升压变压器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含35kV电缆,其中电缆路径长度:国能策勒、国能墨玉、国能洛浦均为80m,国能博乐100m)等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场交货、保管、现场安装、现场调试试验、配合调度联调,并网测试、验收,配合消防验收等(不含土建施工及设计)。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试验、验收。
2.1.4交货地点:国能策勒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国能墨玉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国能洛浦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国能博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容量不低于200MWh(业绩累计量)的合同业绩或(光伏项目或风电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30MWh的储能系统集成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的电池产品需具有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基于《GB/T36276-2018》出具的测试报告;投标人所投的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产品需具有并提供第三方检测结构基于《GB/T34131-2017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出具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人所投的储能变流器(PCS),应具有并提供(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CQC或CGC)认证证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