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9月8日,山东省枣庄市凤凰绿道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提升(一期)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项目总投资为196775.4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绿色廊道系统及配套基础和公服设施;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产业配套和智慧基础设施项目。
山东省枣庄市凤凰绿道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提升(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枣庄市凤凰绿道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提升(一期)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202000286
1.2项目名称:山东省枣庄市凤凰绿道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提升(一期)PPP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总投资: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为196,775.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151.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818.78万元,基本预备费4,150.28万元,建设期利息7,516.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38.44万元。
1.5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绿色廊道系统及配套基础和公服设施;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产业配套和智慧基础设施项目。枣庄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7日以枣政复【2022】15号文件授权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
1.6运作模式:BOT。
1.7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1.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维护期为23年。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系独立的市场主体;
2.1.7 财务要求:不得存在近三年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两年有连续亏损的情形(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80%的投融资能力(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企业授信额度证明或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本项目进行融资的贷款意向书);
2.1.8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1.9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在国内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建设(施工)业绩以及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运营业绩(注:①类似项目应为市政类PPP项目;②运营业绩须同时提供PPP项目合同和由政府方提供的进入项目运营期证明或由政府方提供的运营期绩效考核文件,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应按联合体分工满足对应业绩要求);
2.1.10 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如果是施工企业须具备在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申请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交5000万见索即付的建设期履约保函(在后续招标文件中明确格式要求);
(3)申请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具备融资条件;
(4)申请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采购人正式签订PPP项目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融资,确保及时支付工程款;
(5)申请人须承诺,将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进度,若未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接受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处罚条款。
2.1.11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持股比例,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优势;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2.1.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枣庄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
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1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00:00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23:59。
3.2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cn)注册并进行报名。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网上报名的,其申请文件无效。
3.3方式:网上下载。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cn)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同时注册并登录后进行报名(二者缺一不可):①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②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请人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免费注册成功即可报名(首次使用的申请人报名成功后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并办理CA证书)。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3.4售价:人民币0元。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
5.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5.1本项目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投标。
5.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允许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投标。
5.3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并合法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后果由申请人全部负责。
详细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6.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7.申请文件提交
7.1时间:应在2022年10月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申请文件提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枣庄市民中心北二区)。
7.2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网上提交上传。(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申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无需到达评审现场,请各申请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申请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4009980000)。
8.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10月10日前。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cn)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发布。
10.2本项目已具备发布条件
本项目于2022年2月14日通过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枣庄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7日以枣政复【2022】15号文件批准同意《山东省枣庄市凤凰绿道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提升(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采用PPP模式运作,授权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并授权枣庄市文旅集团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项目现已纳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并已于2022年5月27日发布采购意向公告,具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条件。
10.3不见面开标
10.3.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申请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申请文件进行解密以及配合评审小组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申请人须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评审期间申请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3.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申请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及线上答疑等活动。确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会议的须严格按枣指办发[2021]105号文件规定主动出示“三码”信息,积极配合各项测温验码等防控工作,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
10.3.3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提交申请文件,避免交叉感染。因未出具相关证明而无法参加会议的申请人后果自负。入返枣人员自行查看执行枣庄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现场请勿摘除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会议结束后请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11.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1采购人: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699号
联系人:宁先生、董先生
联系方式:0632-5396688,0632-5396618
11.2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国际城B座15A-2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31-55636393
联系邮箱:gxzb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