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实施以间接税为主的纳税制,没有直接税,任何个人和经营实体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资本收益税和遗产税,但每年需交纳营业税,也叫营业执照费,根据企业大小, 从0%到5%不等。 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财政收入总额的70-80%。消费税是巴哈马海关2008年7月引入的新税种,即把部分进口商品关税与印花税合并,以消费税的名义在海关征收。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巴哈马队商品和服务征收7.5%的增值税。
巴哈马实行高进口关税政策。根据WTO统计,巴哈马进口商品平均关税税率达35.9%,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23.2%,非农产品平均税率37.8%,2010-2012年期间关税收入占其总税收收入比重达35.1%。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是根据巴哈马《1996年关税法案》执行。凡用于商业用途的商品或价值超过100美元的进口商品,都要缴纳关税。价值低于500美元的邮件免税。
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约为35.9%,其中家电的税率为25-45%,另征7%的印花税;服装进口税一般在25%左右;汽车的税率为60-85%,汽车配件为50%;录像带为65%。
巴哈马对一些特殊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税率最高的是烟草类商品,如香烟的税率为210%,烟丝为160%。
巴哈马海关对一些进口食品征收的税率较低,如奶酪、面条、土豆等税率均为10%,另征2%的印花税。
巴哈马政府积极促进旅游业发展,对诸多旅游产品,如瓷器、水晶、珠宝、皮革、针织亚麻制品、饮料、照相器材及配件、运动衫、毛线衣和手表等免征关税,仅征收不同比率的印花税。
巴哈马政府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产品进口关税。具体如下:
(1)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设备关税从45%降低到10%,与其他发电设备和太阳能设备关税水平相当。
(2)塑料和钢门关税从分别从35%和25%下调至10%,与木铝门税率相同。
(3)润肤露关税从45%下调至25%,与其他保健产品关税相同。
(4)牙刷关税从45%将为零,与牙膏零关税率相同。
(5)医院用心电图设备关税从35%将为零关税,与肾病治疗设备零关税率相同。用于肾病治疗设备的过滤器配件关税也从45%降为零。
(6)空调零配件和动物食品关税分别从40%下降至35%。
(7)橡皮奶头和吸奶器产品关税从45%降为零关税。
(8)生物柴油关税确定为45%。
(9)部分免税进口商品需缴纳印花税。医疗用品、人造器官、手工字画和文物的印花税率为7%;瓷器、水晶、照相器材、汗衫的印花税率为8%;钟表、珠宝、桌布的印花税为10%;香水、皮革制品的印花税率为20%;酒水税一般按每加仑10美元征收。
(10)一些特殊用途商品,在获得财政部同意后,也可免除关税。计算机免交关税,具体实施依照《1996年关税法案》执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也参与对一些商品进口实施必要的调控,如农业部就对某些农产品进口实施季节性调控。
(11)巴哈马政府积极鼓励出口型企业的发展。一些商品进口后如能再出口,可享受退税。出口商品的海关印花税为10%。1990年颁布的“鼓励出口产品加工业法案”规定,凡总投资不低于500万美元,产品95%出口的企业,经主管部长批准可被确定为出口型企业,并可依法免税进口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期限为25年。
游客入境携带的个人自用物品免税。此外,携带不超过1夸脱的白酒和葡萄酒,不超过1磅的烟草,200支香烟,50支雪茄,或其他不超过100美元的物品可以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