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对本国公民和外资的外汇管理实施差别管理政策,对本国人开立美元账户和向境外汇款的管理较严,通常条件下一般不鼓励本地居民开立外汇账户。外资企业在当地可以自由开立银行外汇账户,资金进出亦比较自由,利润汇出不必纳税。外国人携带现金出入境超过1万美元需申报。
巴哈马作为拉美地区重要的离岸金融中心之一,实施严格的银行保密法。银行账户只有在牵涉到犯罪活动时,经巴哈马最高法院批准,才能允许第三方进行查对。但随着巴哈马与越来越多国家签署税收情报交换协议,银行账户管理将逐渐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监管要求。2014年巴哈马中央银行应询向中国香港、加拿大、牙买加等10个国家或地区提供13次相关信息的查询合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