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出台《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含此前6个试点城市)。
根据《通知》,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此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2020年10月曾出台文件,将南京、杭州、绍兴、湖州、青岛、佛山等6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
据了解,首批试点城市探索形成了政府采购医院、体育场馆、保障性住房、学校、展览馆等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建材需求标准规范,并嵌入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建立公共项目全周期管控机制,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
“6个城市开展试点以来,要求采购人强制采购绿色建材,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纳入试点的工程项目金额达到1025亿元。”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通知》要求,各有关城市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下称《需求标准》)。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涉及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建材。
同时,工程价款结算须优先开展。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须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施工过程结算也一并施行,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马海涛表示,政府绿色采购是从财政角度对具有绿色低碳技术的企业进行支持,政府绿色采购能够提升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的意愿。同时,政府绿色采购能够让被采购企业易于融资,并对低碳绿色产品的消费起到示范作用。
《通知》还提到,有关城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财政部门要组织采购人落实《需求标准》,指导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项目的监管,培育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和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培育绿色建材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
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预测,2025年我国绿色建筑市场规模有望超过9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其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将持续提升,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约为1.3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