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获悉,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出台《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含此前6个试点城市)。
根据通知,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此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通知要求,各有关城市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涉及使用上述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建材。
同时,工程价款结算须优先开展。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须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施工过程结算也一并施行,发包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