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及主管部门
(一)法律依据
1、《孟加拉经济区法案》(以下简称《法案》),关于经济区的基本法律,2010年出台,共41条,就经济区的设立目的、类型、政策优惠、管理部门、预算及审计、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2、《孟加拉经济区法规》,2014年出台,共15条,对经济区开发者的资质、权利、义务、许可程序、处罚机制等做了细化规定。
3、《孟加拉私人经济区政策》,2015年出台,共47条,就私人投资经济区的资质要求、许可程序等做了细化规定。
(二)主管部门
孟经济区主管部门为孟加拉经济区管理局(以下简称BEZA),根据《法案》,其职能包括:园区选址;以独立或公私合营方式购买园区土地;任命园区开发者;起草、批准园区基础设施开发规划;为入驻企业分配、出租土地、建筑或厂址;监督确保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创造就业;确保土地有效利用;鼓励有效管理与监督,落实环保及其他方面承诺;在园区内建立产业链;将市区污染及非规划企业搬迁至园区;鼓励以公私合营方式开发运营园区;采取必要方式执行社会及经济承诺;维护劳动者权益;采取适当方式实施减贫项目;通过推动制造业及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通过银行融资、提供熟练工人及高效服务等方式,将经济区转变为当地经济发展中心等。
BEZA分为三层管理结构:
1、理事会(Governing Board),负责制定园区开发、运营及管理政策,监督园区开发活动,批准成立经济区的建议,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工作等。理事会由总理牵头,成员包括工业部、商务部、财政部、计划部、通信部、能源部等主要部门负责人、主要商协会及私有领域代表等。
2、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Board),负责具体事务执行,包含一位执行主席和三名成员,均由政府任命,现任执行主席为Paban Chowdhury。
3、办公室(Office),负责日常工作,现有72名工作人员。
二、经济区相关政策
《法案》给予经济区的特殊政策包括:关税优惠及进出口特别安排;财政优惠(与出口加工区及私人出口加工区同等待遇);以及在选址、清关、原产地证明、资本及利润汇出、签证、工作许可、施工许可等方面为园区开发者及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等。在此基础上,孟政府自2015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定监管令(SRO),豁免相关税法在经济区的适用。现BEZA公布的可执行的优惠政策包括:
(一)对于园区开发者
1、最长12年所得税优惠期(前十年免缴,第11年减免70%,第12年减免30%);
2、十年用电免缴增值税;
3、除石油产品外的本地采购物品免缴增值税;
4、建设中央污水处理厂的,补贴50%的建设费用;
5、免缴关税/消费税;
6、免缴土地登记印花税及登记费用(限首次交易);免缴贷款合同的印花税及登记费用;
7、分红免所得税;
8、服务收费免缴所得税。
(二)对于园区入驻企业
1、最长10年所得税优惠期;
2、进口原材料、建筑材料、资本机械、成品等免关税;
3、分红免所得税(税收优惠期后);资本利得免税;
4、投资无金额限制;资本及收益可全额汇出;可提供外汇贷款;可开立非居民外汇账户;本地及合资企业均可开立外汇账户;
5、出口加工区企业可完全使用孟国内关税区(Domestic Tariff Area)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资源;出口加工区产品20%可销往国内关税区;可向国内关税区分包;出口免关税;
6、租赁土地、厂房的,印花税及登记费减免50%;
7、园区内产生的公共服务免缴80%的增值税;
8、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投资的前五年可免关税进口2辆机动车;收益再投资可享受新增外资待遇;
9、信息技术行业的外籍员工工资所得税返还50%;
10、可采取合资形式;允许股权转让;
11、经济区可作为保税区;
12、专利及技术转让收入免缴所得税;
13、根据两国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免双重征税;
14、外国投资项目可办理外籍员工工作签证,但人数不得超过企业总人数的5%;投资75000美元以上可办理投资签证;投资50万美元以上可办理永久居留。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优惠政策并非当然适用于所有经济区。每个经济区的具体待遇,须由开发者与BEZA逐案确认。
三、主要经济区简介
根据《法案》,经济区可采取公私合营(PPP)、私人投资、政府投资、特别经济区四种模式(特别经济区指为某特别产业或商业组织设立的经济区,投资渠道可为以上三种模式中的任意一种)。目前,孟政府已完成59个经济区的选址工作,其中12个为私人投资(含外国投资),2个为公私合营,其余为政府投资。就地域分布而言,达卡行政区20个,吉大港行政区16个,库尔那行政区7个,剩余分布在其他行政区。2016年2月底,孟政府举行首批10个经济区开发的启动仪式,现就相关经济区介绍如下:
(一)Mirsarai经济区。位于吉大港行政区的米尔沙来市(Mirsarai),占地15000英亩(约合60.7平方公里),一期开发550英亩(约合2.2平方公里),全部为BEZA自有土地,主要面向服装、综合纺织、机动车配件、机动车组装、造船等行业。园区距离达卡-吉大港快速路16公里(配套4车道连接线工程),距吉大港国际机场79公里,距吉大港码头67公里。园区由国家电网提供40兆瓦用电量,并计划修建1320兆瓦燃煤电站,先由从附近132千伏变电站接入33千伏的专用线路,并计划于2020年前修建132千伏变电站。园区3公里处有地下水,距离芬尼(Feni)河16公里。园区计划2016年6月完成堤岸防护工程,2016年12月完成地上建筑(2层)。
(二)Shreehatta经济区。位于希莱特行政区的毛尔维巴扎尔市(Moulovibazar),占地352英亩(约合1.4平方公里),为希莱特行政区第一个采取公私合营模式建设的经济区,主要面向纺织、陶瓷、油漆及玻璃制造、食品加工行业。园区邻近达卡-希莱特快速路,距离希莱特市40公里,距离达卡市208公里,距离Shreemongol火车站35公里,距离希莱特奥斯曼尼国际机场55公里。园区用电为孟加拉农村电力委员会提供的20兆瓦电量,并将从附近132千伏变电站接入33千伏的专用线路。园区距离Kusiara河1公里,可取地表水使用,并计划从Jalalabad燃气公司接入天然气, 每天可供应140万立方英寸燃气(14MMSCFD)。园区预计2016年12月完成土地平整工作,2017年3月完成地上建筑(2层)。
(三)Mongla经济区。位于库尔那行政区的巴盖尔哈德市(Bagerhat),占地205英亩(约合0.83平方公里),为孟首个采取公私合营模式的经济区,主要面向服装、黄麻、食品加工、造船行业,已宣布作为保税仓库。园区距离库尔那市40公里,距离Jessor机场105公里,距离蒙哥拉港0.5公里,现可提供20兆瓦用电量,并计划从附近132千伏变电站接入33千伏的专用线路。园区21公里处有地下水,可从Rampal乡接入供水管道。园区计划2016年4月完成1680平米的地上建筑(2层),2016年6月计入专用电线和供水管道,2016年12月接入光纤。
(四)Sabrang旅游区。位于吉大港行政区的考克斯巴扎尔市(Cox’s Bazar)代格纳夫乡(Teknaf),占地1027英亩(约合4.15平方公里),其中882.26英亩(约合3.57平方公里)为BEZA自有土地。该园区西临孟加拉湾,依靠世界上最长的不间断沙滩优势,意在打造孟加拉第一个旅游园区,重点开发生态旅游、运动休闲、水上旅游和极限旅游、教育健康和商务旅游等产业。园区距考克斯巴扎尔机场96公里,距代格纳夫内陆码头9公里,距离孟缅界河8公里,孟政府正在修建考克斯巴扎尔至园区的沿海公路,并计划通过支线公路与国家高速路相连。距离园区7公里处有变电站(10兆瓦),20公里处计划修建2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站。园区3公里处有地表水,计划修建4百万升/天的引水管道。孟政府计划2016年12月完成沿海公路修建, 2017年3月完成1680平米的地上建筑(2层),并建成33千伏输电线,2017年12月接入光纤。
(五)Abdul Monem经济区。位于达卡行政区的蒙希甘杰市(Munshiganj),占地216英亩(约合0.87平方公里),后期会扩展至300英亩,为私人投资经济区,主要面向纺织服装、制革、制药、食品加工、塑料及消费品制造、轻工业、机动车配件等行业。园区毗邻达卡-吉大港快速路(相距70米),背靠梅格纳河(相距600米),距离达卡国际机场61公里。园区目前已向BEZA争取到的优惠政策包括:十年所得税减免(前两年全免,第三年免80%,此后每年10%递减);进口原材料免关税;分红免税等。
(六)A K Khan经济区。位于达卡行政区的诺尔辛迪市(Narsingdi),占地200英亩(约合0.8平方公里),为私人投资经济区,面向手机、制药、农产品加工、化学、电子设备、商业流程外包、信息技术等各行业。园区三面环水(Shitalakhya河),距离达卡市57公里, 距离卫星城普尔巴扎(Purbachal)5公里,拟配套建设一个内陆集装箱码头(ICT)。园区计划投入7800万美金,建成后可吸纳10万就业。
(七)Meghna经济区。位于达卡行政区的纳拉扬甘杰市(Narayanganj),占地245英亩(约合1平方公里),为Meghna集团私人投资的经济区,主要面向造纸、炼油、面粉、石化、陶瓷等行业。园区三面环水(梅格纳河),南面1公里处为达卡-吉大港快速路,距离达卡国际机场38公里,距离卡马拉普(Kamalapur)火车站27公里。园区自建发电厂,同时取梅格纳河水及地下水。园区总投资1.75亿美元,预计创造两万就业岗位。
(八)Meghna工业园。Meghna集团私人投资另一个经济区,占地80英亩(约合0.3平方公里),也位于纳拉扬甘杰市,毗邻达卡-吉大港快速路,主要面向塑料、陶瓷、服装、饮料、信息技术等行业,预计投资1.23亿美元。
(九)Aman经济区。位于达卡行政区的纳拉扬甘杰市(Narayanganj),占地150英亩(约合0.6平方公里),一期建设90英亩,为私人投资经济区,建成后Aman集团旗下的水泥厂、包装厂、食品饮料厂、养殖厂、新能源公司、钢铁厂及造船厂将入驻园区。园区邻近梅格纳河,距离达卡-吉大港快速路4公里,水电网络正在建设中,预计投资2670万美元。
(十)Bay经济区。位于达卡行政区的加济布尔市(Gazipur),占地40英亩(约合0.16平方公里),投资方为孟加拉皮革制造商Bay集团,主要面向制革、制鞋、食品加工、信息技术、化学、电子、轻工等行业。园区邻近Joydebpur至Tangail快速路,距离达卡市34公里,距离达卡国际机场22公里,水电燃气正在建设中,目前向BEZA争取的政策优惠包括:十年所得税减免(前三年全免,第四年免80%,此后每年10%递减),进口原材料免关税,分红免税,出口加工区产品20%内销等。
四、主要问题
孟提出经济区发展战略已愈五年,如今仍处于规划或建设阶段,尚无企业正式入驻,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缺乏顶层设计。在政策制定层面,经济区开发的具体操作办法2014年方才出台,各项政策优惠也是2015年以后才陆续以法定监管令的方式逐渐明朗,导致项目迟迟未能落地。在整体规划层面,孟政府未对100个经济区的地域、行业分布制定总体规划,在国家道路、电力、能源、通信等整体布局,以及各经济区周边规划上配合不足。目前建设进度较快的几个经济区均为当地企业私人投资,规模较小,产业集群效应并不显著。
(二)国家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配套滞后。孟基础设施及道路交通落后,规划中的经济区大多较为偏远,距离城市主干道也有一定距离,而政府在道路连接,以及供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上投入寥寥,主要依靠开发者自行解决,或寻求他国或国际组织的优惠贷款,对于开发者而言负担过重。
(三)优惠政策不明朗。尽管2015年以来,孟政府陆续颁布法定监管令,豁免各类税法在经济区的适用,但对于经济区具体可享受哪些政策优惠,并无统一规定,需由开发者与政府逐一确认,缺乏可预期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投资者的热情。
(四)用地成本高。根据《法案》第6条,经济区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如公路、桥梁)建设征地,应遵守1982年《收购及征用不动产条例》,适用其关于补偿的相关规定,并符合公共利益。孟地势低洼,为抵御洪涝灾害,往往需要回填,且土地权属分散,征地涉及所有者/使用者人数众多,过程繁琐。近年来,地价每年以10%左右增速上涨,对于开发者而言,一次性投入大,风险也随之增加。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紧抓孟大力发展经济区的历史机遇,扩大对孟投资及产能合作。积极宣传、引导中资企业关注孟经济区建设,适时入驻合适的园区,充分利用孟人口和投资政策红利,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我传统优势产业转移。
(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转变经营模式,着眼长期发展,在孟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经济区,打造产能合作平台。积极推动吉大港中国工业园、孟加拉服装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形成我品牌效应。
(三)在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上适当予以政策倾斜。对于经济区周边道路及电力、供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如孟方有意向我申请使用政府优惠贷款,可考虑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