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能源类项目处在首发之列
记者梳理此次发布的通知时发现,能源类项目作为PPP申报项目的一个范畴,第一个被提及。通知明确,申报示范项目应具备相应条件:一是项目属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二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
回顾财政部此前两次批复的PPP示范项目,从社会资本的取向来看,排在前面的是交通、市政和环境领域。而且PPP项目中基础设施比重较大,绿色低碳的基础设施占到了60%。但能源类项目的数量相对较少。可是PPP项目对能源领域的发展来说,应该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向。
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高级政策分析师徐楠向记者就表示,PPP项目从能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今后将可以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在今年4月份,国家能源局也发布了《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明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积极丰富PPP能源项目储备,加大项目发起力度。
另外,数据显示,去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第一批1043个PPP项目,总投资额达到1.97万亿元,其中能源类项目为864.5亿元。
而且去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批PPP推介项目,其项目总投资额为2.26万亿元,能源类项目总投资额为720亿元,虽然较第一批中能源类的总投资额有所减少,但仍占据着一定的比例。
变化:申报数量和投资总额或将大幅提升
据了解,此次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由财政部等20个部委横向联合开展,这在PPP发展进程中尚属首次。
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由财政部与多个相关行业部委横向联合开展,是要进一步提升示范项目申报筛选的全面性、科学性,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
同时,在此次的通知文件中提出,项目申报筛选注重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
此外,根据通知内容,此次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将通过各部门推荐与PPP专家库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定。
对此,参与过前两批PPP示范项目筛选的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行业部委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家更熟悉本行业PPP项目,他们介入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筛选,将可以更精准地筛选出项目,提高示范项目质量。
记者在梳理文件时还发现,对于此次每个省市申报的PPP示范项目数量,财政部也提出了要求,为原则上不超过50个。从此前公布的各省市PPP项目来看,部分省市的PPP项目数量较多(详情见上表)。据此分析,此次申报的项目数量,部分省市也有望达到数量限额,那么按照36个省市(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计算,此次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数量最高为1800个,虽然只是理想状态,但由此也可看出,此批次申报的数量也有望高于财政部此前第一批的30个示范项目和第二批的206个示范项目。
其实,对比前两期的PPP示范项目可以发现,其不仅仅是数量方面的大幅增长,而且还伴随着投资总额的大幅增加。
数据显示,2014年底,财政部推出PPP示范项目总投资额为1800亿元。
2015年9月,财政部推出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总投资则达6589亿元,投资总额是第一批的3.7倍。那么按照此规模增长来推算,未来第三批的PPP示范项目,投资总额也必将有较大的提升。
“PPP项目发展迅速,根本原因是改革释放市场活力,打破了垄断、引进了竞争。”财政部PPP中心副主任焦小平表示,PPP不仅是要解决政府投资不足等问题,更是针对公共服务进行的市场化改革。2014年到2016年主要是做示范项目,以保证PPP示范项目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
目的:解决部委间的协调问题
财政部除了此次的“大手笔”联合20个部委印发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外,5月30日,财政部还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针对当前PPP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知》以要求各地稳妥有序推进PPP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说明,继续推进后期PPP项目的发展。
另外,在中债资信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中,中债资信地方政府及城投行业研究团队分析师闫丽琼表示:“此次《通知》的下发,首先就是加强了协调融合,以解决部委间各自为政的情况,保证PPP项目操作在统一标准下顺利实施。”据闫丽琼介绍,在PPP项目的推进过程中,财政部为了化解地方债务压力,偏向于将存量项目通过PPP模式分解处理,而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新项目审批,对资金后续偿还关注相对较少,因此前期两部委由于利益诉求不同,容易出现在PPP立法、指导意见、项目认定、推介等方面各自为政的情况。而且由于部委之间职能界限划分不清楚,就可能出现立法资源浪费甚至可能出现立法部门化等问题。 因此,闫丽琼认为,此次《通知》的发布首先就是解决了部委间的协调问题。
一方面《通知》是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另一方面《通知》也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政策,要联合发文,对于仅涉及本部门的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确保政令统一、政策协同、组织高效、精准发力,最终保证PPP项目操作有统一的标准,从而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顺利实施。
“并且随着《通知》的出台,也将逐渐解决政府过度让利、PPP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相关问题,应该说为PPP项目在今后的发展中铺平了道路。”闫丽琼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