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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投资超3000万元以上PPP项目可获资金奖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
核心提示:为支持和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于5月30日发布了《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支持和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于nth="5"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530发布了《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超3000万元以上的PPP项目,可获得不同程度的奖补资金,并且对纳入财政部的示范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奖补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政策,推动PPP项目落地,保障PPP项目实施质量。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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