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城镇化与公共服务投资的开放度,让社会资本能够进入并赢利,是国家治理转型的必然选择。
2014年以来,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转发实施了财政部系列文件,并及时成立了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省财政厅具体履行政策制订、业务指导、运营补贴、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职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运营的监督指导,财政厅内部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
2015年2月,经河南省编办批准,设立河南省财政厅PPP管理中心,全面推动河南省的PPP工作,总体来说已经形成了“四个体系”。
建立项目收集推介体系
一是建立省级PPP项目库,规范引导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做好项目入库工作。按照申报项目性质和成熟度,将储备项目库细化为意向项目库、备选项目库和推介项目库。将项目库申报范围、入库条件、申报程序和评审要求进行公开,采取季度动态调整,同时建立了省、市、县联动的PPP项目推介机制。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围绕加快推介项目落地实施,建立项目督导机制,明确督导责任人。三是注重示范带动。重点发挥入选财政部41个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召开示范项目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开展落地项目案例讲解,推广先进经验。
建立信息公开宣传培训体系
一是搭建信息平台。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设立PPP专栏,设置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项目推介等十大栏目,在省财政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PPP相关信息;二是建立“三个库”。先后开发了PPP咨询机构库、合作伙伴库和金融机构库等“三库”网上填报推介系统,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截至目前,中介咨询机构入库14家,合作伙伴入库78家(其中民营39家),金融机构入库19家。三是注重宣传报道。编印《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简报》,重点向省委省政府四大班子领导报送。中国财经报等主流媒体还先后报道了河南省推进PPP的情况。四是加强各层次培训。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培训市县领导。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行业培训。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综合培训。深入基层,对实施机构进行全面培训。
建立项目融资支持体系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明确,支持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设立基金。一是争取中国政企合作基金支持。郑州、开封、洛阳等市的5个项目已争取中国政企合作基金20.5亿元。二是设立河南省PPP开发性基金。率先在全国设立了PPP开发性基金。由省财政出资10亿元,金融机构出资40亿元,设立总规模为50亿元的河南省PPP开发性基金。三是通过新型城镇化基金支持PPP项目。协调3只规模各1000亿元的新型城镇化基金及合作金融机构对PPP推介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四是通过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支持PPP项目。争取国开行、农发行对已列入国家和河南省5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开工计划的PPP项目给予支持。五是与相关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人保河南城市发展基金等,积极支持全省PPP项目落地。
建立政策研究支撑体系
一是承担了中国财政学会年度重点课题“PPP项目实施中的难点与对策研究”。二是聘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编制包括PPP工作在内的财政“十三五”规划,指导未来五年的财政PPP工作。三是编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PPP文本;四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市政8个领域合同范本。五是向市县管理机构征集研究课题,开展PPP重点环节和难点研究,将推广PPP工作纳入政府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为全省PPP项目落地提供政策研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