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在1日于北京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希望中欧双方可以在2017年完成包含市场开放、全面互惠对等内容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的磋商。
伍德克是在中国欧盟商会《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2016/2017》(下称《建议书》)的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述的,《建议书》还呼吁中国对外开放过程中落实互惠对等原则,发挥市场在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呼吁投资互惠对等
《建议书》指出,中国企业在包括银行、汽车、机器人甚至重要基础设施等领域成功并购了多个知名欧洲企业。
中国对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2015年,中国对欧投资同比跃升44%,达200亿欧元,2016年中国对欧并购交易同样进行得如火如荼,据报道,截至到6月9日,中国在欧已经或等待完成的投资交易达119单,单是中国化工集团拟定收购瑞士种子企业先正达的投资金额便达430亿美元,其他众多单向并购交易额也超过10亿欧元。
中国欧盟商会指出,欧盟非常欢迎来自中国以及世界各地的投资项目,欧盟是全球最大经济区,赋予外国投资者和欧盟内部企业以同等水平的法律保护,欧盟并不区分股权投资者的国际属性,对于可能导致外籍人员或实体控制欧盟企业的交易,欧盟也并未设立审查机构加以评估。
在2015~2016年,中国企业已收购了包括倍耐力、库卡等在内的优质欧洲企业。
中国欧盟商会指出,正如欧盟委员会在2016年7月新出台的《欧盟对华新战略要素》中所说的:“欧盟欢迎中国投资者遵循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欧进行投资。同样,欧盟也希望中国放宽市场准入,让在华外企可以享有公平的经营和投资环境。”
而此前在中企收购“库卡”时,德国总理默克尔也表示:“如果德国方面保持开放态度,中国也一定能够找到良好的解决方案。我们当然希望中方能够落实互惠对等待遇原则。”
“2016年,中国对欧投资数额巨大,在欧创造了就业岗位并促进了经济增长,因而受到欧盟各国欢迎。”该《建议书》指出,但欧企在华的很多领域都仍有在类似投资方面的限制。
《建议书》呼吁:“为了中国自身的利益考虑,中国政府应该遵循互惠对等原则,向欧盟企业开放市场,以便其更好地助力中国经济发展。中欧相互依赖,理应共同繁荣。”
希冀明年达成投资协定
为更好履行平等互惠原则,此次《建议书》指出,达成稳健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并将积极的市场开放作为目标纳入其中,对于确保充分释放中欧经济关系潜力至关重要。
伍德克表示:“中国欧盟商会希望2017年《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2017/2018》发布之前,双方能完成《中欧投资协定》的谈判。”在6月默克尔访华期间,中欧领导人均表示要加快商签《中欧双边投资协定》。
《建议书》还建议称,首先,《中欧双边投资协定》应本着互惠原则,保障在华欧企享有在欧中企同样权利;其次,处理透明度、许可以及授权流程事宜,并通过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为在华欧盟投资者及其投资提供高级别保护。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曾对此表示,此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所能透露的主要信息是,双方均意识到,继续保持当前谈判的积极势头,进而早日达成一个全面、富有雄心的投资协定,有助于推动双向投资,加强双边经贸合作,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将共同努力,推动文本谈判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