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对青海省房地产企业减负效果已显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2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核心提示:我省房地产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对企业税费情况专题调研,从总体情况看,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行顺畅,经营态势平稳有序,税负和资金压力得到一定缓解。

我省房地产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对企业税费情况专题调研,从总体情况看,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行顺畅,经营态势平稳有序,税负和资金压力得到一定缓解。
据悉,截至8月底,我省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657家,其中2016年4月30日以后新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营改增实施后,在老项目简易计税方式下,我省房地产业税负从营改增前的5%降为4.76%,房地产业老项目税负有所减轻,企业已切实感受到营改增带来的利好。
针对我省新项目较少以及在短期内熟练掌握增值税政策压力较大等问题,我省将通过和税务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源头管控,从材料采购环节抓起,规范经营行为,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核算水平,重视增值税的核算,切实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对取得新项目的企业,及时开展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引导企业在新项目中开发建设全装修住宅。
据介绍,从我省目前实际纳税房地产业企业仅290余户情况来看,我省有相当数量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僵尸企业”。下一步,将对企业现状等进行仔细核查,降级、注销一批“僵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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