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助推PPP项目落地实施,近日,宁夏财政厅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市、县和区直有关部门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推动我区PPP项目加快实施、规范运作。PPP以奖代补资金分为项目奖补资金和综合奖补资金两种方式。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列入财政部和自治区PPP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自治区财政厅在社会资本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到位率达到规定的比例后,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1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15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综合奖补资金是根据各市、县(区)和区直有关部门PPP项目投资额全区占比、PPP项目个数全区占比、已启动运行项目个数占全区已启动运行项目个数比例、PPP工作推动情况四项因素测算奖补额度,给予各市、县(区)和区直有关部门适当补助,鼓励其积极推广和开展PPP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