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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远征:PPP模式要有独立的第三方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5  来源:新浪财经
核心提示:由财新传媒主办的“第七届财新峰会”于2016年12月2日-4日在北京举行,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曹远征出席并发言。其认为PPP合作要有独立的第三方监管,监管有三项内容,第一是准入、第二是价值监管,第三是不间断的普遍服务义务。

由财新传媒主办的“第七届财新峰会”于2016122-4日在北京举行,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曹远征出席并发言。其认为PPP合作要有独立的第三方监管,监管有三项内容,第一是准入、第二是价值监管,第三是不间断的普遍服务义务。 

  

其表示中国十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从事PPP项目,做电厂、燃气、水务、公交等各方面。但是有一个问题,PPP老在反复,“过去做的PPP重新回到政府手里,现在又重新做PPP。”其认为是PPP在制度方面没有巩固,没有形成一个制度,形式一个融资手段。 

  

PPP核心的含义是公共和民营的合作,彼此是伙伴关系。既不是从属于政府,也不是企业,既不是政府行政全力的介入,同时也不是商业的行为,而是有第三方监管,监管有三项内容,第一是准入、第二是价值监管,第三是不间断的普遍服务义务。“这种监管是独立于政府的第三方,其实我们在十几年前就提出来了,中国的电监会就是这么成立的,但是十几年以后电监会不见了。” 

  

而现在PPP合作模式已经变了,都是公共机构的合作。曹远征称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PPP,“PPP是商业机构有利润的冲动,公共机构有提供社会服务的要求,双方的合作,如果都是一种治理机制,要么是商业的,要么是公共的,要么不去布局成本,要么没有效率。” 

  

其建议要在立法层面必须要有资本经营,跨政府的;第二,政府安排的情况下必须要有SPV;第三是要有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构成了制度框架,PPP才能在制度层面上延续,才能为中国的城镇化发挥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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