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信息本身的性质与敏感程度,将信息公开的方式分为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两种方式。
即时公开是指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等依据PPP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与对应的录入时间要求,在PPP综合信息平台录入本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时即自动公开。
适时公开是指在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时不自动公开,而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选择在项目进入特定阶段或达成特定条件的某一时点后再行公开。
除本《办法》另规定外,项目识别、准备、采购阶段的信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选择在项目进入执行阶段后6个月内的任一时点予以公开;项目执行阶段的信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选择在该信息对应事项确定或完成后次年的4月30日前的任一时点予以公开。前述期限届满后未选择公开的信息将转为自动公开。
为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办法》根据公开内容逐一明确了公开方式及具体公开时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