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1日发布通知,部署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强调各地新增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地区新增债券限额,并要求不断提高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
财政部在《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中,从限额管理、市场化发行、信用评级、信息披露、资金管理和防范风险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财政部提出,要合理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均衡债券发行节奏。同时,要不断提高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续发行机制。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债承销团成员、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做好地方债发行有关工作,不得以任何非市场化方式干扰债券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