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联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采购研究所所长曹富国给出的答案是:“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纽带’。PPP通过需求侧改革,促进供给侧改革,还能够通过供给侧改革,促进需求侧改革。而这些都源自于PPP对物有所值的追求。”
翻看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等六项基本评价指标。其中,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是指社会资本可能通过技术创新、效率提升等举措节约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通过优化创新方案为需求方节省了几个亿的资金,这就为项目带来了更大的价值。”曹富国解释,“以前政府修一个校舍就定制一个采购项目,现在我们通过引入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指标,提出可以将一个县所有计划内需要修建的校舍统统整合打包的思路,这就让同样的项目增加了一种规模经济效应。”
曹富国认为,在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将市场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如果将PPP这种关注物有所值的商业模式进行复制和推广,无形中也会推进政府间行政职能的一体化改革。“简单地解释,比如一个污水处理PPP项目涵盖了相邻的几个县,经历漫长的合作,必将对这几个县的行政协调工作能力带来深远影响。”
因此,曹富国认为,需求方的政府和供给方的市场共同发挥自己的优势合作于项目所获得的价值才是PPP物有所值的根本体现,这也是我们未来所想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即便如此,仍然有项目因客观压力和人为意识不足而出现“伪”PPP的情况。为了杜绝这种情况,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范,明确要求统筹评估和控制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将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公共预算的预算管理中。今年,财政部提出,大力推进PPP改革工作,在“抓落地”和“强规范”上下功夫,加强金融支持和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PPP项目加快落地态势,强化项目规范实施,推动实现我国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的整体跃升。
对此,曹富国认为,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法规政策,PPP工作一直处于演变的过程中,所以“强规范”时要注意两点:一是推进PPP项目时不忘初心,在微观层面尽最大可能追求真正的物有所值,而其中的“值”不仅仅是指可以量化为货币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基于政策引导功能需求且具备时代特点的定性价值。二是进一步完善关于PPP项目的合同、监督等核心法律,以及土地、公司、税务、财政等相关法律,在宏观层面提供更有力、可预期的法律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