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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财政多措并举稳步推进PPP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7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核心提示:2015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财政部门在陕西省财政厅的支持指导下,审时度势,转变观念,将推广运用PPP模式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2015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财政部门在陕西省财政厅的支持指导下,审时度势,转变观念,将推广运用PPP模式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多措并举,稳步推进PPP工作。

一是组建机构,明确职责,形成PPP项目工作机制。宝鸡市财政局成立推进PPP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五个环节,对照财政局内部各科室、各单位职能,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确定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全市13个县区(含高新区)财政局均成立了PPP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推进PPP项目的实施。

二是专题培训,系统辅导,普及PPP项目理论知识。多次举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推进及培训会议,对PPP工作政策、财政部门推进PPP项目流程、职责和对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开展培训,提高政策把握度和项目认知度。同时,在宝鸡市财政信息网开设PPP专栏,搭建宝鸡市PPP工作交流QQ群,进一步普及知识,宣传政策,推介经验,确保PPP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广泛征集,推荐示范,提升PPP项目推介级次。按照PPP项目申报重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评审标准,向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广范征集项目,经过遴选确定了17个前期工作完备、项目实施需求迫切、具有示范性的备选项目上报陕西省财政厅,其中:千阳县千湖湿地公园开发建设项目入围首批省级示范项目。同时,积极征集需要中国PPP基金或省PPP基金投资增信的项目,上报的茵香河文化旅游区综合开发等4PPP项目被列入财政部牵头成立的中国PPP基金与陕西等9省区签署合作协议设立省级PPP基金支持的项目名单。

四是提前识别,规范筛选,提高PPP项目建库质量。对全市推介的PPP项目和财政系统征集到的项目进行汇总,并按照行政区域进行筛选任务分解,要求市县财政部门积极与项目单位联系,对成熟度高、适宜推行PPP模式的项目,继续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经过各行业、各县区对本行业、本县区PPP项目进行进一步识别论证,市、县(区)财政及时将通过初步识别的项目按要求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截至2016年底,共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项目85个,其中76个已通过财政部、陕西省审核,并在宝鸡市财政局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

五是政策扶持,加大投入,激励PPP项目前期工作。按照“部门评、财政审、政府补”的方式,出台《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设立PPP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对项目前期费用予以补助。2016年,对岐山县和凤翔县4PPP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助,同时争取省级第一批示范项目前期补助资金30万元。此措施有效激励了单位实施PPP项目的积极性。

六是跟踪指导,做实服务,督促PPP项目规范开展。市县财政部门均建立项目的对口联系、跟踪指导机制,主动作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对项目实施单位,主动细致宣讲政策,跟踪督导项目实施情况,确保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规范操作;对社会资本和中介机构,热情推介PPP项目,牵线搭桥。市园林环卫局垃圾焚烧等一批重点项目在市县财政的指导和协助下已顺利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咨询机构,目前正在开展“一个方案两个评估”工作。经过积极推介,已有10多家社会资本密切关注这几个项目动态。

七是严格评审,不断优化,助推PPP项目早日落地。市县财政积极履行职责,按照财政部关于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相关规定,发挥专业咨询机构的优势,积极开展项目评估论证工作。2015年至今,茵香河文化旅游区综合开发PPP项目已和社会资本成功签约,进入项目执行阶段。市园林环卫局垃圾焚烧项目等17个项目开展了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其中9个项目进入准备和采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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