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来源:中国证券网
核心提示: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6月15日消息,国务院原则同意《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批复指出,齐齐哈尔是国家

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6月15日消息,国务院原则同意《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批复指出,齐齐哈尔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黑龙江省西部中心城市。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齐齐哈尔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要求,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1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6.8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批复提出,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内河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以及不同城区之间的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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