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7〕55号文),亮点之一是符合标准的PPP项目在建设期也可探索进行资产证券化,并提出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鼓励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预见,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PPP资产证券化将加快扩容,为PPP项目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对应于PPP投资周期长的特性,资产证券化更有利于平衡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的融资张力。PPP项目融资需求集中于建设期,并通过较长的运营期收益来保障还款。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建设期与运营期的期限错配压力很大,项目主体的融资能力受到压制,尤其是长期融资能力相对较弱。此次55号文将资产证券化条件放宽至建设期,将进一步突破PPP融资困难期的瓶颈因素,为项目公司等提供更为灵活的融资工具和更为拓展的融资渠道,从而打通各类市场资金进入PPP领域的金融通道,大大缓解建设期融资困难。同时,推动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将信托工具引入到PPP项目,从而解决投资期限长等制约因素,提升PPP项目的长期融资能力,保障项目顺利投建、稳健运营。
资产证券化将提供更为灵活多样的标准化产品,以更好地连接PPP项目主体和多元投资主体,促进项目资源优化配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PPP项目主体,各类资金通过信贷、债券、基金等方式进入PPP,助推项目快速投入建设,相当于一阶金融创新。这类进入方式的产品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能够参与投资的市场主体相对有限,因而金融创新的空间也相对不足。
而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依托项目运营期的未来收益权发行标准化金融产品,更好地发挥收益权的支撑作用,相当于二阶金融创新。这一方面将大大扩展产品创新空间,进一步拓展各类社会资金的参与通道,为PPP提供更加多元的资金提供来源;另一方面,为PPP项目主体提供多样化的市场化融资工具,从而筛选发掘更适宜的投资主体,并在项目建设期即可开始着手进行长周期的战略性资产配置规划。因此,二阶金融创新空间的拓展将进一步提升PPP项目的市场吸引力,有助于政府参与方进一步遴选更具竞争力和金融运筹能力的社会合作伙伴。
此外,财政和发改两大部门在PPP领域的分工有所差别,政策也存在一定差异性,资产证券化较强的标准化能力也有助于促进弥合两大部门的政策差异性,促进相关政策标准和规定的融合和协调。
更为重要的是,资产证券化将为PPP项目融资提供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地方财政纪律和债务管理。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要求,每年PPP项目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公共预算支出的10%,为地方政府推进PPP项目提供了财政预算的总体性约束底线。而资产证券化将以每项具体PPP项目的未来收益权为核心进行产品设计,能否得到市场投资主体认可,关键在于项目的投资规划、财务规划和收益权设定是否合理。这样一来,资产证券化将为PPP提供更有力的市场化检验工具,从而促进PPP项目更加优化、合理,同时也会给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施加更加有效的市场约束。
综合来看,资产证券化将促进PPP领域金融创新的深入与深化,产生多重积极效应:一是增速扩容,增加金融资源蓄积能力;二是拓展渠道,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和市场资金投资PPP领域;三是提供多元丰富的标准化产品,为项目主体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合宜的可选金融工具;四是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弥合PPP的部门差异,促进政策协调和融合;五是有利于形成地方规范发展PPP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地方政府改进改善融资行为和债务管理。由是观之,资产证券化是优化PPP的重要金融创新,引导信托、基金等金融工具将深度契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并促进PPP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