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上海未来将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建设供应,满足多层次的住房租赁需求。
据介绍,上海将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商办房屋按规定改建、引导产业园区建设、稳妥有序地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等多种途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为实现租有所居的目标提供实物保障。
根据实施意见,要在线上建立全上海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在线下建立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同时,上海将健全住房租赁制度,充分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海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积分制度、办理人户分离登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大力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也是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代理经租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企业在住房租赁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并注重发挥国资国企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在发挥企业作用的同时,上海市也将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主体备案、诚信建设、分类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租赁行为整治,建立住房租赁管理长效机制,为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秩序。